泊头职业学院学前教育系二部关于学生表彰的 若干规定
作者: 发布时间:2014-06-24 20:16:33
泊头职业学院学前教育系二部关于学生表彰的
若干规定
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,增强学生进取精神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先进班集体
1根据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分年级进行评选。
2、名额不超过班级总数的三分之一。
3、每学期班级在校时间不足2个月的不参加评选。
二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
1、能严格要求自己,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2、学习成绩良好。工作大胆,认真负责,所担负的工作有特色,与其他同学能友好相处,处处能起模范带头作用。
3、身体健康,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。
4、有重大违纪行为的一票否决。
5、三好优干的名额:一年级不超过班级人数的10%,二年级不超过班级人数的15%,三年级不超过班级人数的20%。
三、文明宿舍
1、能很好遵守宿舍守则,主动配合学生干部进行工作,自觉服从值班老师的管理,宿舍成员无违纪行为。
2、宿舍卫生成绩优异。
3、名额不超过宿舍总数的10%。
四、学习成绩优秀奖
1、年级文化课学习成绩前十名。
2、年级专业技能课学习成绩前十名。
3、班级文化课学习成绩前10%。
4、班级专业技能课学习成绩前10%。
5、班级活动课学习成绩前10%。
6、学习进步奖。
五、文明守纪先进个人
1、文明守纪,一学期无违纪行为。
2、出勤率高,无迟到、早退现象。
3、名额不超过班级人数的10%。
六、特殊贡献奖
此奖项根据具体情况待定。
泊头职业学院学前教育系二部
关于市级三好学生、先进集体的评选办法
根据上级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三好学生的评选办法:
1、必须符合上级文件三好学生的评选标准。
2、能严格要求自己,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3、学习成绩良好。必须连续两次获得年级前五名,连续两次获得班级前两名,连续两次获得校级三好学生。
4、身体健康,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。
5、有违纪行为的一票否决。
6、如果一个年级出现多名符合条件的,将由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投票表决。(教师代表不少于7人,学生代表不少于学生总数的10%。)
二、先进集体的评选办法:
1、必须符合上级文件先进集体的评选标准。
2、连续两次获得校级先进集体,连续两次名列年级先进集体的前两名。
3、班级无重大违纪现象。
4、班主任、教师代表进行民主测评。(教师代表不少于7人,学生代表不少于学生总数的10%。)
5、学校领导、主任、年级组长进行民主测评。
三、评选程序:
1、制定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。
2、确定三好学生的候选人及先进班集体的候选班级。
3、群众评议,投票表决。
4、领导审批。
5、进行公示。
6、填写表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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